秦律杂抄
泥巴小说网
泥巴小说网 玄幻小说 武侠小说 仙侠小说 都市小说 言情小说 校园小说 历史小说 军事小说 网游小说 竞技小说 穿越小说 综合其它 热门小说 总裁小说
小说排行榜 重生小说 官场小说 架空小说 乡村小说 耽美小说 科幻小说 灵异小说 推理小说 同人小说 短篇文学 经典名著 嫂子夏妍 堂嫂旖旎 完结小说
泥巴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睡虎地秦墓竹简 作者: 佚名 时间: 2017/3/26 
秦律杂抄
  任法(廢)官者為吏,貲二甲。 有興,除守嗇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從令,貲二甲。?除士吏、發弩嗇夫不如律,及發弩不中,尉貲二甲。 發弩嗇夫不中,貲二甲,免,嗇夫任之。?駕騶除四歲,不能駕御,貲教者一盾;免,賞(償)四歲(徭)戍。 除吏律

  為(偽)聽命書,法(廢)弗行,耐為侯(候);不辟(避)席立,貲二甲,法(廢)。

  游士在,亡符,居縣貲一甲;卒歲,責之。 有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為鬼薪,公士以下刑為城旦。游士律

  當除弟子籍不得,置任不審,皆耐為侯(候)。使其弟子贏律,及治(笞)之,貲一甲;革,二甲。除弟子律

  故大夫斬首者,(遷)。 分甲以為二甲蒐者,耐。 縣毋敢包卒為弟子,尉貲二甲,免;令,二甲。 輕車、張、引強、中卒所載傅〈傳〉到軍,縣勿奪。奪中卒傳,令、尉貲各二甲。

  驀馬五尺八寸以上,不勝任,奔摯(縶)不如令,縣司馬貲二甲,令、丞各一甲。先賦驀馬,馬備,乃粼從軍者,到軍課之,馬殿,令、丞二甲;司馬貲二甲,法(廢)。

  吏自佐、史以上負從馬、守書私卒,令市取錢焉,皆(遷)。

  不當稟軍中而稟者,皆貲二甲,法(廢);非吏(也),戍二歲;徒食、敦(屯)長、僕弗告,貲戍一歲;令、尉、士吏弗得,貲一甲。 軍人買(賣)稟稟所及過縣,貲戍二歲;同車食、敦(屯)長、僕弗告,戍一歲;縣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將者弗得,貲一甲;邦司空一盾。 軍人稟所、所過縣百姓買其稟,貲二甲,入粟公;吏部弗得,及令、丞貲各一甲。 稟卒兵,不完善(繕),丞、庫嗇夫、吏貲二甲,法(廢)。

  敢深益其勞歲數者,貲一甲,棄勞。 中勞律

  臧(藏)皮革橐(蠹)突,貲嗇夫一甲,令、丞一盾。臧(藏)律

  省殿,貲工師一甲,丞及曹長一盾,徒絡組廿給。省三歲比殿,貲工師二甲,丞、曹長一甲,徒絡組五十給。

  非歲紅(功)及毋(無)命書,敢為它器,工師及丞貲各二甲。縣工新獻,殿,貲嗇夫一甲,縣嗇夫、丞、吏、曹長各一盾。城旦為工殿者,治(笞)人百。大車殿,貲司空嗇夫一盾,徒治(笞)五十。

  園殿,貲嗇夫一甲,令、丞及佐各一盾,徒絡組各廿給。園三歲比殿,貲嗇夫二甲而法(廢),令、丞各一甲。

  采山重殿,貲嗇夫一甲,佐一盾;三歲比殿,貲嗇夫二甲而法(廢)。殿而不負費,勿貲。賦歲紅(功),未取省而亡之,及弗備,貲其曹長一盾。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鐵、左採鐵課殿,貲嗇夫一盾。

  工擇榦,榦可用而久以為不可用,貲二甲。 工久榦曰不可用,負久者,久者謁用之,而貲工曰不可者二甲。

  虎車二乘為曹。虎未越泛蘚,從之,虎環(還),貲一甲。虎失(佚),不得,車貲一甲。虎犯,徒出之,弗得,貲一甲。 豹旞(遂),不得,貲一盾。 公車司馬獵律

  傷乘輿馬, 夬()革一寸,貲一盾;二寸,貲二盾;過二寸,貲一甲。 課駃騠,卒歲六匹以下到一匹,貲一盾。 志馬舍乘車馬后,毋(勿)敢炊飭,犯令,貲一盾。已馳馬不去車,貲一盾。

  膚吏乘馬篤、(胔),及不會膚期,貲各一盾。馬勞課殿,貲廄嗇夫一甲,令、丞、佐、史各一盾。馬勞課殿,貲皂嗇夫一盾。

  牛大牝十,其六毋(無)子,貲嗇夫、佐各一盾。 羊牝十,其四毋(無)子,貲嗇夫、佐各一盾。 牛羊課

  匿敖童,及占(癃)不審,典、老贖耐, 百姓不當老,至老時不用請,敢為酢(詐)偽者,貲二甲;典、老弗告,貲各一甲;伍人,戶一盾,皆(遷)之。 傅律。

  徒卒不上宿,署君子、敦(屯)長、僕不告,貲各一盾。宿者已上守除,擅下,人貲二甲。

  冗募歸,辭曰已備,致未來,不如辭,貲四月居邊。 軍新論攻城,城陷,尚有棲未到戰所,告曰戰圍以折亡,(假)者,耐;敦(屯)長、什伍智(知)弗告,貲一甲;稟伍二甲。敦(屯)表律。

  戰死事不出,論其后。有(又)后察不死,奪后爵,除伍人;不死者歸,以為隸臣。

  寇降,以為隸臣。

  捕律曰:捕人相移以受爵者,耐。 求勿令送逆為它,令送逆為它事者,貲二甲。

  戍律曰:同居毋并行,縣嗇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貲二甲。

  戍者城及補城,令姑(嫴)堵一歲,所城有壞者,縣司空署君子將者,貲各一甲;縣司空佐主將者,貲一盾。令戍者勉補繕城,署勿令為它事;已補,乃令增。縣尉時循視其攻(功)及所為,敢令為它事,使者貲二甲。


译文

  保举曾被撤职永不叙用的人为吏,罚二甲。战争时征发军队,任命留守的代理啬夫和佐,爵在上造以上的人不服徒命令,罚二甲。任用士吏或发弩啬不合法律规定,以及发弩不中目标,县尉应罚二甲。发弩啬夫不中目标,应罚二甲,免职,由县啬夫另行保举。驾驺(为官长驾车的人——录者注)已任用四年,仍不能驾车,罚负责教练的人一盾;驾驺本人应免职,并补服四年内应服的徭戌。

  装作听朝廷的命书,实际废置不予执行,应耐为候;听命书时不下席站立,罚二甲,撤职永不叙用。

  游士居留而无凭证,所在的县罚一甲;居留一年者,应加诛责。有帮助秦人出境,或除去名籍的,上造以上罚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

  如有不适当地将弟子除名,或任用保举弟子不当者,均耐为候。役使弟子超出法律规定,及加以笞打,应罚一甲;打破皮肤,罚二甲。

  本为大夫而在陈前斩首,应加放(这是因为大夫的责任在指挥——录者注)。在大蒐  时以一支军队分充两支,应加耐刑。县不准把卒藏为弟子,违者县尉罚二甲,免职;县令罚二甲。轻车、(此字为走之加一个“斥”——录者注)张、引强、中卒用专车运送到军的物资,县不得截夺。夺取中卒传送的物资,县令、县尉罚二甲。

  蓦马(供乘骑的军马——录者注)体高应在五尺八寸以上,如不堪使用,在奔驰和羁系时不听指挥,县司马罚二甲,县令、丞各罚一甲。先征取蓦马,马数已足,即在从军人员中选用骑士。到军后进行考核,马被评为下等,县令、丞罚二甲;司马评为下等革职永不叙用。

  自佐、史以上的官吏有驮运行李的马和看守文书的私卒,用以贸易牟利,均加放。

  不应自军中领粮而领取的,皆罚二甲,撤职永不叙用;如不是官吏,罚戌边二年。一起吃军粮的军人、屯长和仆不报告,罚戌边一年;县令、县尉、士吏没有察觉,罚一甲。军人在领粮地方和路经的县出卖军粮,罚戌边二年;同属一车一起吃军粮的军人、屯长和仆不报告,罚戌边一年;县司空、司空佐史、给军卒兵器,质量不好,丞及库的啬夫和吏均罚二甲,撤职永不叙用。

  擅敢增加劳绩天数的,罚一甲,并取消其劳绩。

  贮藏的皮革被虫咬坏,罚该府库的啬夫一甲,令、丞一盾。

  考查时产品被评为下等,罚工师一甲,丞和曹长一盾,徒(一般工人——录者注)络组二十。三年连续被评为下等,罚工师二甲,丞和曹长一甲,徒络组五十

  不是本年度应生产的产品,又没有朝廷的命书,而擅敢制作其他器物的,工师和丞各罚二甲。各县工官新上的产品,评为下等,罚该工官的啬夫一甲,县啬夫(县令)、丞、吏和曹长各一盾。城旦做工而被评为下等,每人答打一百下。所造大车评为下等,罚司空啬夫一盾,徒各笞打五十下。

  漆园评为下等,罚漆园的啬夫一甲,县令、丞及佐各一盾,徒络组各二十。漆园三年连续被评为下等,罚漆园的啬夫二甲,并撤职永不叙用,县令、丞各罚一甲。

  采矿两次评为下等,罚其啬夫一甲,佐一盾;三年连续评为下等;罚其啬夫二甲,并撤职永不叙用。评为下等而无亏欠的,则不加责罚。收取每年规定的产品,在尚未验收时就丢失了,以及不能足数的,罚其曹长一盾。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在考核中评为下等,均罚其啬夫一盾。

  工匠选择夯墙用的立木,立木本可使用而标上不可使用的记号,罚二甲。工匠在立木上标记为不可使用,以致不敷装设者的需要,装设者经过报请仍使用了,应罚认为不可使用的工匠二甲。

  虎车以两辆为一组。虎没有弃掉饵走开,就加以追逐,使虎逃回,罚一甲。虎逃走,没有猎获,每车罚一甲。虎要进犯,出车徒步虎,没有猎获,罚一甲。豹逃走,没有猎获,罚一盾。

  伤害了乘舆马,马皮破伤一寸,罚一盾;二寸,罚二盾;超过二寸,罚一甲。考核駃騠(一种好马——录者注),一年所驯教数在六匹以下以至一匹,罚一盾。特马应养于驾车的马的后面,不准加以鞭打,违反这一法令的罚一盾。已经驾车奔驰的马,不及时卸套,罚一盾。

  评比吏的乘马,马行迟缓,以及评比时不来参加,均罚一盾。马服役的劳绩被评为下等,罚厩啬夫一甲,令、丞、佐、史各一盾。马服役的劳绩被评为下等,罚皂啬夫一盾。

  成年母牛十头,其中六头不生小牛,罚啬夫、佐各一盾。母羊十头,其中四头不生小羊,罚啬夫、佐各一盾。

  隐匿成童,及申报废疾不破实,里典、伍老应赎耐。百姓不应免老,或已应免老而不加申报、敢虚作假的,罚二甲;里典、伍老不加告发,各罚一甲;同伍的人,每家罚一盾,都加以放。

  徒卒不到岗位值宿警衔,署君子、屯长、仆不报告,各罚一盾。宿卫者已上以殿阶警衙,擅自下岗,每人罚二甲。

  应蓦的军士回乡,声称服役期限已,但是证明其服役期的文券未到,这种情况与本人所说不符,罚居边服役四个月。军中就最近攻城的功绩论赏,如有城陷时迟到没有进入战场,报告说在围城作战中死亡而虚作假的,应处耐刑;屯长、同什的人知情不报,罚一甲、同伍的人,罚二甲。

  在战争中死事不屈,应将爵授予其子。如后来察觉该人未死,应实在夺其子的爵位,并惩治其同伍的人;那个未死的人回来,作为隶臣。

  敌寇投降的,作为隶臣。

  把所捕的人转他人,备以骗取爵位的,处以耐刑。不准命求盗(亭中专司捕“盗”的人员——录者注)去做送或其他事务,有命求盗做送或其他事务的,罚二甲。

  同居者不要同时征服边戌,县啬夫(县令)、县尉和士吏如不依法征发边戌,罚二甲。

  服边戌者筑城和修城,都要叫他们担保城垣一年,所筑如有毁坏,率领戌者的县司空署君子各罚一甲;主管率领的县司空佐罚一盾。要命服边戌者全力修城,所属地段不得叫他们做其他事务;城已修好,就命他们把要害处加高加厚,县尉应经常巡视工程和他们在做什么,有敢叫他们做其他事务的,役使他们的人应罚二甲。
上一章  睡虎地秦墓竹简  下一章 ( → )
泥巴小说网提供大量免费的全本小说,穿越小说,网游小说,军事小说,玄幻小说,我们分享的全本小说是小说排行榜作品值得阅读,泥巴小说网中国最大的免费小说阅读网站
Copyright 秦律杂抄睡虎地秦墓竹简 泥巴小说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