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九仙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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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巴小说网 > 仙侠小说 > 易人行 作者: 雨铃 时间: 2017/7/26 
第七章九仙山上
  凌云在江韵梅的精心照料之下,渐渐的好了起来。闲着无聊之时,便静心冥想,内力运行一周天,登时觉的体力充沛无限。养伤这些天,内功竟是大有进益。再不就是细想当战之时的情景,也从里面悟出了许多以前不太明白的道理,也增加了不少经验,再面对那刀气之时,不会束手无策了吧!

  真想挥剑狂舞一番!冷月剑,江小姐也给拿回来了。看着那冷月剑静静的躺在侧,这还真是一种折磨啊!

  等凌云能握剑狂舞的时候,出外一看,不吃了一惊,这竟然是一艘花船。静静的泊在湖的中心,打扮的花枝招展,一排排的大红灯笼,粉纱帐,使这艘船充了一种暖昧的气氛。

  船帮站了四名少女,也是打扮的浓装抹,脸上始终挂着职业般的笑容,都是绝。船头却站了一名铁塔似的黑脸大汉。这湖里还有许多同样的花船,花船之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每个船头都站了一名笑脸的公,点头哈,不停的说道:“大爷,光临,光临!”

  这黑脸大汉嘴里说的却是:“对不起,客!”说着,就伸出蒲扇一般的大手,把想上船的人像拎小的一样,抛下船去。

  凌云看到这里不暗笑,心说:“好个聪明的姑娘!这真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那些混混、公子、少爷,看到这只船上从来没有人进出,那黑脸大汉却说什么客,早在暗中打量嘀咕。此时,见到凌云从船舱里出来,不恍然大悟。原来,这艘船是被人包下了。

  凌云此时轻裘软带,被阿香打扮的英姿飒,在船头一站,果是一表人材,宛如一个富可敌国的公子哥。那些公子、混混、少爷、老爷皆自惭形秽,哪个还敢和凌云一争。

  温乡软玉之所,凌云一住就是月余,身上那点皮外之伤,早好的没法再好了。凌云还是不愿动身,每天总会给自己找出一万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晚去一会儿晚不了。

  凌云的脑子里每天都会出现掌门静云道长那殷殷的嘱托,仿佛武当派的命运就掌握在凌云的手中一样。凌云最后实在受不了这种心理上的折磨,便向江韵梅提出要辞行。

  江韵梅大惊,幽幽的问道:“凌公子,你要去哪里?”

  这些日子,两人行则同路,食则同桌,除了睡不在一张上之外,其余时间几乎都在一起,闲来无事,便谈天、谈地、谈人生、谈理想。再不就是下围棋,凌云小时候由父亲教的,上武当山之后,便没有再下过,此时重新拾起,大感热爱,而江韵梅的棋力更在凌云之上,两人常常从围棋中悟出许多人生的哲理,往往你来我往,棋力上锋,言词上锋,互斗输赢,大感有趣,相对开怀大笑。

  外面的人听到里面江韵梅的巧笑嘻然,还以为两人正在厮混,皆偷偷的把船开近,以方便能听的清楚一些。

  这时,凌云提出要走,江韵梅话语中自然大有不舍之意。

  “唉!我要去九仙山,这是掌门安排的任务,我不得不从!”凌云从来没觉的去完成一件任务这么困难过。

  “九仙山?去那儿干什么?”

  “去找一本书。对不起,关于这件事我不能多说!”还不能多说呢,凌云一句话就把自己的掌门给出卖了。凌云出口之后,也觉的有所不妥,但是很快便给自己找到了借口:“人家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救命恩人问话,自然不能不答!”

  凌云也觉的这个理由有点可笑,如果自己的救命恩人换成一个老态龙钟、糙丑陋的老太婆,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在这儿呆这么多天,还会不会什么都告诉人家?

  “好吧,凌公子,你要走,我也不便拦你!不过,你第一次来山东,想必路途不,我和你一块去,你就快多了!”

  “你陪我去?”

  “怎么?我的本事去不了吗?”江韵梅笑的一脸灿烂。

  “当然去的!”凌云一向风潇洒,不知为什么突然变笨了许多,有人说,爱情会使女人变笨,岂不知男人笨起来,更加的厉害。

  “那就走吧!”江韵梅从里屋拿出一个小小的包裹,显然是早就准备好的。

  “小姐,我也要去!”阿香看到自己的小姐要走,急忙拦了上来。

  “阿香,你要照看好这条船,让我有个家。我不放心别人。九仙山离这里又不多远,我去去就回!”

  “好吧,小姐!你可快点回来!”

  两人弃船登陆,阿香在船头挥手相送,冬日的暖,刚刚升起,照在阿香的脸上,一脸的忧伤。

  两马并骑,一路上由江韵梅指点道路,江韵梅显然对山东这地方极,而且极为熟悉天神帮的做事规律,经常会告诉凌云几时几刻,天神帮会从这条路上过来,我们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到那时候,往往果不其然。

  一个人往往了解仇敌,比对自己还要了解!

  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意外,有小队的天神帮帮众过来巡逻,差一点打个照面。那只不过是天神帮的普通帮众,没有堂主这一级别的人物在内,凭着凌云的轻功,要想躲过,自是不在话下。奇怪的是江韵梅竟连一点轻功都不会,遇到这种情况,凌云只得背着她,飞身躲避。

  “我靠!她救的我?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就她这样还能打败那两位堂主?”凌云一边背着她,飞身窜到一棵树上,一边想着。平时,他们什么都谈论,就是没有谈论过武功,因为凌云败在那两位堂主手里,觉的自己的武功一定比江韵梅差了十万八千里,因此一直不好意思在佳人面前提出来。

  其实,江韵梅不会轻功,凌云正在暗暗的欢喜,因为此时江韵梅前两团软玉,不时的贴着自己的后背,使凌云的心里有如火烧一般。况且,佳人就在自己耳边吹气如兰,第一次接触女的凌云还能够保持正人君子,已经是武当派功德不小了。

  看来十几年的道经没有白读!

  遇到两人的死对手…天神帮,没发生什么问题,遇到可以称的上自己人的丐帮,却出现了不大不小的问题。看到街道之上成群结队的丐帮弟子在巡逻,两人自是不用躲避,大模大样的就走了过去,结果立即就被那些五花六花的丐帮弟子给围了个水不通。

  群丐大声嚷嚷,硬说是捉到了天神帮的刺客。不过,看那些乞丐望向江韵梅的眼神,明显的是另有目的。再听到有些低袋丐帮弟子在后面窃窃私语,嘿嘿笑,江韵梅简直怒不可遏。如果不是凌云死死的拉着她的手,她当场就会发作。

  最后,两人还是被带到了丐帮山东分舵所在地…原山。幸好白莲圣使正在此处组织近几与天神帮的一场大规模决战。一见群丐误抓了两人,立即对下属大加训斥,训的两名带头的五袋弟子抱头鼠窜,反倒的江韵梅有点不好意思。

  白莲圣使亲自给两人安排接风洗尘,并且请丐帮的青莲圣使、山东分舵舵主徐大勇、副舵主路不封、河北分舵舵主石斌、河南分舵舵主曹汇川等首脑人物坐陪。席间,白莲圣使一口一个恩公的叫着,对两人奉若神明,尤其是对最后救了他性命的江韵梅。

  至于凌云并没有公开其武当派的身份,因为凌云毕竟有秘密任务在身,不愿节外生枝,在做自我介绍时,仍然沿用了赤焰门的名头,赤焰门是个无名小派,在山东并不为人所知,因此那些丐帮首脑皆不在意。

  随着时间的推移,酒下肚的增多,凌云和白莲圣使之间冒充武官的那点小误会,早在酒杯中化为无有,而且因为有了这一点,更增加了桌上的笑料,也增加了白莲圣使与凌云之间的亲切之感。

  男人之间的话题永远少不了战争,谈到战争,自然就要谈到天神帮,谈到天神帮,自然就会想起那些战死沙场的丐帮兄弟,尤其是最近刚刚遇刺身亡的红莲圣使。谈到红莲圣使,席间好几个人都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这里面就有山东分舵舵主徐大勇和河北分舵舵主石斌,白莲圣使也是仰面向天,强忍悲声。路不封和曹汇川则是低头向地,唉声叹气。

  只有青莲圣使还较为冷静。青莲圣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脸铁青,不苟言笑,喝酒也只喝很少,只放在嘴边浅尝辄止。此时,看到场面有点失控,不轻咳一声,厉声说道:“哭什么哭?死个人有什么好哭的?这场仗下来,每个人都是要死的,只不过是晚点早点的分别。我丐帮男儿,只相信热血,不相信眼泪!”

  青莲圣使在山东区职位最高,他既然发话,其余的人皆止住了悲声。白莲圣使高举酒杯:“为我们死去的兄弟干杯!”

  “咣!”桌的酒杯皆碰到了一起,无数的酒沫四散而溢,溢到了一只茶杯里,这只茶杯当然是江韵梅的。

  剩余的时间,餐桌变成了会议桌,洗尘会转成了战前谋划会。丐帮首脑人物皆纷纷出谋划策,畅所言,如何应对北少爷的暗杀计划,如何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搞大规模的突然袭击,给死去的兄弟报仇。

  凌云只听的热血沸腾,也忍不住献计献策。只有一点,凌云一直清醒的坚守着,那就是目前自己绝对不能参加这场战争。因为,自己刚刚与天神帮的两个堂主过手,如果上阵必定会被人家认出,到时候会给武当派惹来天大的麻烦。

  白莲圣使多次明示暗示的提出,要凌云和江韵梅加入丐帮,或者帮助丐帮应对眼下的这场生死之战。凌云只以身有要事,不得其便为由加以委婉的拒绝。

  白莲圣使还要劝说,青莲圣使却突然发话道:“我丐帮自己的事,自己干,不求人!”

  白莲圣使这才不再多说,只是喝酒,和凌云连干三大碗,和江韵梅连干六大碗,当然白莲圣使那是真真正正的三大碗酒,江韵梅只是三口茶。

  江韵梅悄悄用手扯扯凌云的衣襟,在凌云耳边悄悄让凌云提出免除丐帮弟子盘查的事。

  却不知如何给白莲圣使听了去,当即哈哈大笑,取出一枝青竹令给了江韵梅,说道:“但凡有此令在手,便可横向无阻!”

  此人武功不高,耳力却好,此一下倒把江韵梅了个面红耳赤,连忙喝下几口茶水,强加掩饰,惹的群丐哈哈大笑起来。

  丐帮是豪弟子的所在,连刚开始有些腼腆的白莲圣使,与这些鲁的弟子相处久了,也变的豪起来。而凌云在此处,更是如鱼得水,有话就说,毫不拘束。如果不是身担重任,有许多的话不能明说,真想与这些丐帮首脑痛饮一番,彻夜长谈。

  而江韵梅则是大家闺秀,虽觉的这些人并无不好,只是有点太过鲁,有点太过直率,还真有点让人受不了,一顿饭下来,不知被羞红了多少次脸。

  当然,江韵梅也是大风大都经过了的人物,自然不会把这些放在心上,说过就算。

  中国的事情,大部分都是在饭桌上解决了的,自古以来都是这样!凌云的事情也不例外!

  第二天,两人告辞,白莲圣使送出很远,期间却有四五匹人来找他有事禀报,只得向两人连说抱歉,赶了回去。

  果然,一令在手,这一路上再无一人阻拦,看来经过连年的战争,丐帮的管理也好了许多。

  九仙山,主峰海拨六百九十七米,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小山,据传古代兵法大师孙膑曾在此写下了不朽的军事巨著《孙膑兵法》。这座山虽小,却具有一个别山所没有的特点,那就是“地中山、地中潭、地中瀑”

  凌云和江韵梅携手走来,有说有笑的上了九仙山。凌云突然觉的这山附近的那些村庄有些怪异,具体怪在哪里,却一时又说不上来。

  此时是二月,春天虽然远远没有来到,冬天却已接近尾声。地面上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这是上一场大雪的杰作。风也不再像冬天那样冷酷,而是带点了些许玩皮,不时卷起地面上的一团雪花,去扰人的视野。只是那刺骨的滋味却比腊月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天气里,村庄里的一个院落,两位壮的汉子怀大开的正在砍着一头猪。那头猪被四蹄倒绑着,吊在木架上,不断的挣扎,发出对生命不甘的哀号。

  一个脸胡须的汉子抬起头来,看了看兴致的两人,举起一把寒光闪闪的大斧头,干净利索的切下了那肥猪的猪头,腔的热血薄而出,溅了那人的一身,那人伸出舌头,手上的血,冷冷的目光再次向两人。

  不知为什么,凌云总觉的那人过来的目光,似在看着一头待宰的猪。

  就在这时,江韵梅玩皮的往凌云脖梗里灌了一把雪,打断了凌云的感觉。在这冰天雪地童话般的世界里,江韵梅也变得兴奋起来,出了少女活泼的天

  凌云抓了一把雪,返身向她追去,两人嘻嘻哈哈的笑作了一团。

  江韵梅一点轻功都不会,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哪里是几乎达到踏雪无痕的凌云的对手,不一会儿,就让凌云追的讨起饶来。

  那大汉望向两人,眼里闪着热烈的光,就如看见了猎物的老虎,把那柄极大的斧头,放在嘴里,伸出舌头,慢慢的着那上面的血迹。

  凌云和江韵梅两人边闹边行,突然两人的手同时停在了半空中,一股森森的杀气向两人卷了过来,很快的卷过两人,随着被风卷起的雪花,吹向了远去,接着又是一股。如无休无止的波涌向两人,这股杀气里面夹杂着悲惨的哭声,就如无数的厉鬼正在两人耳边嚎叫:“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两人对望一眼,却发现对方的脸已经变的苍白。凌云用手一指,江韵梅点了点头。两人并肩在一起,慢慢的向着杀气传来的方向掩了过去。凌云膛把江韵梅挡在身后,江韵梅则紧紧抓住了凌云的手,只觉的两只手里全都是汗。

  转过了一棵梅树,走过了一块巨石,来到了一个水潭之前,那些哭声全都听不见了。两人向潭里望了一眼,只见一对俊男靓女亲密的依偎在一起,一片雪花漂进水里,一丝水波了开去,两个人的身影都有所晃动,江韵梅悄悄的向外移了移自己的身子。凌云却没有一丝觉查,凌云感到的是那杀气更加的浓重了,杀气里面那森森的感觉绝不似人间所有。

  不知什么原因,也许是心有所感,两人同时回头望去,却发现身后出现了无数的脚印,密密麻麻的布了整个雪地。

  两人不愕然的张大了口,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江韵梅的身子紧紧的向着凌云靠了过来,再也顾不得少女的羞涩,虽然自己身负绝技,但恐惧却是天生的。

  要知道恐惧并不因人的能力而改变,森林之王也有恐惧的时候,即使连无所不知的神都不能例外。

  当然,区别在于恐惧的对象,而不在于恐惧的大小。

  两人绕过水潭,继续前行,前面是一个山口。山口狭窄,两块巨石夹道而立。右边巨石上躺有一黑衣人,足心朝天,正在呼呼大睡。

  两人正心惊胆战之机,突然看到有人在此,不心下大定,听那呼噜声如此之响,断不会是鬼。凌云大着胆子上前,向那人一揖到地:“这位同道,此处可是九仙山?”

  这本是一句废话,凌云早已知道,只不过拿来问人而已,我们经常也要说上这样一些废话,除了这些废话,我们这一天真正有用的话,也不知是有一句还是两句。只说有用的话岂不是无聊的很?

  凌云问了三四遍,那人呼声依旧。江韵梅看不过去,学着凌云的样子,也是像个男孩子似的一揖到地:“这位公子,天已经亮了!该醒醒了!”

  那人听着声音有异,张开大眼,从脚里看了江韵梅一眼,眼睛突然睁大了,这是看到美女的正常反应,接着抬脚向里一指:“是来找书的吧?里面!”

  接着又是呼声大作,对两人不理不睬了,只是把脚从头上放了下来,翻身向里睡了过去,想是把脚放在头上太也不文雅,在美女面前有失体统吧!

  “奇怪?师父待的如此秘密的任务,他如何能知道?这也太巧合了吧?”凌云这样想着。

  两人见那人再也不可能叫醒,便不再理他,径直向里走去,转过一条小路,里面豁然开朗。

  靠,原来里面竟然有如此多的人!两人本来以为此行极其秘密,偷偷的找了书,回去差的,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如此多的人,竟然密密麻麻的挤了整个山坳。

  有许多人手里都拿着小锄头或者用自己手中的兵器、铁锨等工具,甚至有人拿了树枝,在不停的弯翻着地面,连一块小石头都不放过,显然是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难道这么多人都在找书?”两人对望了一眼,同时发现了对方眼里的疑问。

  不过,这个疑问很快就被证实了。

  四五个背着身锄头的人,挤了过来,伸过了七八锄头,热情的说道:“是来找《艮天诀》的吧?买锄头吧?用着方便,拿着舒服,实乃出家旅游之必备佳品!”

  “《艮天诀》?你们要找的书叫《艮天诀》?”

  “怎么?你不知道啊?除了《艮天诀》这本能知过去未来、存有无数道法、威力无穷的天书,还有什么书会在这破山上?”

  “靠!掌门师伯当成至宝的秘密竟然人人都知道。师父临走只偷偷告诉了我一人,而且还没说出这本书的名字,只说是一本道经。师父还说什么这是武当派最大的秘密。这武当派的秘密也太不叫秘密了吧!”凌云这样想着的时候,江韵梅已经买了两把小锄头,卖出锄头的人兴高采烈,喜不自胜,没有卖出的人则垂头丧气、如丧考妣。

  凌云低下头,突然看到那些卖锄头的人脚下脚印极淡,竟然个个都是轻功高手,再一细看,其中一人太阳高高隆起,显然内功极深。

  两三人齐上,凌云有把握取胜;如果四五人齐上,凌云能打平手;**人齐上,凌云能跑的了;超过十个人,凌云非得留在这雪地里了。此时,这山中何止千人?凌云万事未虑胜、先虑败,当下立即提高了警惕,知道此行大有凶险,万一哪一件事一做错,恐怕立即就有杀身之祸。

  卖锄头的人刚刚散去,却踱过来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年纪虽小,却是长的剑眉入鬓,英气人,衣着虽然普通,却是一尘不染,手里拿着一块木,木头上绑了一圈稻草,稻草上了一些糖葫芦,只剩稀稀两两的不几了,显然生意不错。

  “要不要糖葫芦?”男孩子气的对着两人说道。

  “这样的态度也能卖出糖葫芦?看来这个孩子还不太会卖东西?”凌云这样想着。

  “到底要不要?不要我可走了,九仙山上只此一家!”那男孩子说完,转身要走。

  “好吧!来一!”凌云想了想“多少钱?”

  “二十文!”

  “这么贵?别人卖的可是两文钱!”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你到底要不要?”

  “好吧!来一!”凌云拿过一支糖葫芦,转身递给了江韵梅“送给你!江小姐,东西虽小,却是我的一片心意,愿你的生活如糖这样甜,如山楂那样红红火火!”

  “凌公子,你真会说话,不过我怎么听着这些话像出自一个庄稼人之口?不过,我喜欢!”江韵梅笑着接过了两支糖葫芦,放在嘴边伸出红红的舌头轻轻的吻着,却不吃,两只大眼睛只是看着凌云。

  凌云立即又看呆了,那两只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说的是什么话,凌云却是不懂,只在心里猜测,难道江小姐对我有情?不会吧?我武功这么差,比人家不知差了几千里,她如何能看的上我?对了,她不会轻功,不会是假装的吧?不会,我凌云练了十几年功夫,难道连别人会不会轻功都看不出来?

  “师父说,即是空,空即是,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师父说的永远是对的!”却是那个卖糖葫芦的男孩子,边慢慢走远,走摇头晃脑的说道。

  “师父还说,做人、做事、练武,万事万物首先最重要的是一个目标,是一个位置,只要位置正确,速度慢一点也没有关系!不要在乎你比别人多干了多少,而是要计算你做了多少别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想了多少,别人从来没有想过的。正所谓‘天道无常,常亲善人!’卖糖葫芦也一样!”

  凌云听着这几句话,心下大惊,不想伸出手去拉住那个男孩。“天道无常,常亲善人!”这句话,自己不知道听过自己的师兄弟念过几千遍,几万遍,在武当山的道经里面,这句话自己也不知读过多少遍,却没有一次想到这句话是这么个意思。自己的师父张廷音、授业道长静武大师、掌门师伯静云大师,他们的解释从来都是:“人生亦有常、亦无常,要知有常中有无常,无常中有有常,多做善事,便得善终,做得恶事,便得恶果,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头上三尺有神明,行善积德,便是亲己渡己啊!”看来这个卖糖葫芦的极不简单,他的师父更加不简单,凌云正想追上去问个明白,却见眼前多了一个小锄头,江韵梅笑的对自己说道:“凌云子,你送我糖葫芦,我送一个小锄头,这叫‘投我以李,报你以桃’!”

  “唉!这破锄头没用!你看这么多人在这里挖了大半天了,肯定是什么也没挖到,要是挖到了,他们早就不挖了。所以,我们挖也是一样没用的!要找书,得另外想办法!”凌云接过锄头,一把扔在了地上,抱着双臂说道。

  江韵梅一点也没有生气,低身拾起锄头,又递了过来:“你说的不错。我给你锄头,并不是要你挖,只不过是让你装个样子而已。你看这么多人,大半都有锄头,说不定锄头是哪个大帮派的暗号。我们拿着锄头,装做挖东西的样子,慢慢从他们身边溜过去。总之,我们拿着锄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凌云一听,有道理!连忙接过了锄头,向着江韵梅一抱拳:“江小姐,聪明绝顶,凌云佩服无比!”说完,又把锄头在手中转了一圈,就如耍剑一般:“不错,不错,这真是锄头在手,江山我有,哈哈,哈哈!”

  几句话,把江韵梅也逗的莞然而笑,刚才那种森森的感觉,一消而逝。此时,有这么多人拿着锄头在这里,还怕什么鬼啊?

  只要是人,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因为人毕竟能看的见,摸的着,打的死,赶的跑!

  就在这时,突听山脚下“咚咚咚”惊天动地的三声炮响。正在“锄地”的人皆愕然抬起头来,望向外面,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黑衣人如飞般奔了进来,正是刚才在巨石上睡觉的那人,向着大家高声疾呼:“不好了,我们被无数人马包围了!大家快逃命去吧!”

  山脚下无数的人马不知从什么地方涌了出来,最前面是一排驽车,再后面是三排弓箭手,张弓搭箭,对准山上,正在蓄势以待,箭头上是燃烧的火焰,这竟是一队火箭手。再后面是一排排的长兵,长如林,密密麻麻的一大片,望也望不到边。最后面则是两排轻骑兵,盔明甲亮,战旗高举。再往后,则是不断有士兵往外推出巨大的投石器,投石器上面尚有枯草样的伪装。

  骑兵队的中间,斗大的“牛”字战旗下面,一个彪形大汉,怀大开,脸胡须的端坐在马鞍桥上,长长的开天战斧,竖在脸前,手指轻轻的沿着锋利的斧刃划下,斧头之上立即出现了一道血迹。

  那大汉把手指放入嘴里,着那股血腥,眼睛出寒光,冷冷的看着山上,就如看到了刚刚才宰杀的那头肥猪。

  “二拾七、二拾八,不对,是二拾九!”那大汉从间掏出一把精致的匕首,在斧柄之上,重重的划下一道横线。嘴里自言自语的说道:“第二拾九匹猎物!”

  山里的人各展轻功,纷纷登上高处,往外一看,皆倒了一口凉气。在如此的情景之下,任你是多高的武功,多么的天下无敌,要想与如此之多的强弓硬弩对拼,一定是死路一条。况且还有那些杀也杀不完的长手、轻骑兵。不用说,人家还有重型装备…投石器了。

  看来这一定是官兵,却不知是什么样的官兵,为什么会在这里?如果单从旗号上看,没有一个字是表面官兵身份的;从盔甲的样式上来看,也看不出是朝廷的军队。

  那些装备、武器明显的比常见的官兵的要好的多。

  那个黑衣人站在一块巨石上,向着下面的这些人马大声喊道:“喂,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围住这里?”声音远远的传了开去,震的人人耳里翁翁作响,显然内力极深。凌云自忖,恐怕自己就做不到这一点。

  没有人回答,回答他的是一块急飞而至的巨石,带着奇异的啸声,那是巨大的投石器所发。那个黑衣人冷哼一声,飞身而起,从背后出一柄样式古朴的长剑,从上向下力劈,竟然把那块巨石劈成了两半。

  如此的威势,只看的凌云目瞪口呆。

  第二个疾飞而至的,却是一个巨大的火焰弹,那人挡无可挡,自己从火焰弹上面掠过,急呼众人闪避。密集的人群急速躲,却仍有不少人被火焰烧中,滚在地上“嗷嗷”叫。

  众人一见,灾难将至,这些江湖中的乌合之众,立即成一团,纷纷大吵大嚷起来。平时,人人都是自命不凡,自行其事之辈,此时死到临头,那还有什么顾岂?

  有向西的,有向东的,有向南的,有向北的,东南西北四处窜。混乱之中,不知谁大喊了一声:“大家快跟我走,我知道后山有条秘道,能够下山!”

  大家一听,有生的希望,立即如见了的蜂子一样“嗡”的一声都涌了过去。有些人,本来不愿去后山,不过看到大家都往后走,也跟着往后走去。

  这就是从众心理,中国人的从众心理向来是极强的。

  到了最后,几乎所有的人都向同一个方向走去。只有凌云拉着江韵梅的手向相反的方向走去,那是水潭的方向,也就是向着那大队人马的方向。

  不知何时,天空中飘下雪来,雪花细密,不一会儿地面上就铺了细细的一层,盖住了那些杂乱的脚印。一团团的巨大火焰在雪花上盛开,留下一个个的深黑色的大坑,这是火焰投石器的杰作。

  凌云已经背起了江韵梅,每一次纵跃,都落在一个弹坑里,身形伏低,如一只袋鼠一样,向着那水潭奔去。来到水潭边上,凌云查看了一下地形,找准一个地方,抡起锄头,狠命的挖了起来。

  江韵梅笑道:“怎么样?我买锄头还好用吧?”

  一句话未说完,凌云手里的锄头就因凌云用力太大,只剩了个木柄,更逗的江韵梅呵呵大笑起来。凌云接过江韵梅递过来的锄头,笑道:“假冒伪劣害死人啊!”“什么假冒伪劣?不说你用力太大!这个锄头再坏了,我们就‘活’无葬身之地了!”

  “对了,我来挖,你轻功好,去找块木板什么的。这里火焰弹已经打过了,你不用担心我!”说着,江韵梅从凌云手里接过锄头,低头挖了起来。

  凌云仿佛不舍得离开,回过头来叮嘱道:“小心点!”

  江韵梅头也没抬的说道:“我是你什么人?你这么关心我?”一句话未说完,自己的脸先羞红了。

  “同命相连的人!”凌云扔下这句话,飞掠了出去。

  江韵梅的心里甜丝丝的,这仿佛不是在挖逃命的地坑,而是在建造着两个人的新房。态度决定一切,此时江韵梅的心里,充了幸福,对外面如林的兵马和即将到来的死亡并不在意,甚至还有点感激。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江韵梅差一点高喊出来,手中的锄头更加卖力的砸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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